(麻坡21日讯) 20岁青年涉嫌强奸离家的未成年少女,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时当庭认罪,或面临最高20年监禁与鞭笞刑罚。

被告莫哈末依克巴(摩托维修员)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法官莫哈末凯莉哈伦承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10月12日,凌晨4时,在东甲一间住处内强奸一名与其相识的15岁少女,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0年及鞭笞。

法庭定于11月27日再度开庭,以听取行为报告、案情陈述及宣判刑罚,同时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惟被告因无力缴付保释金,已被押往麻坡改造中心暂时拘留。

陈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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