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17日讯) 涉及两派人马街头斗殴事件的8名男子包括4名中学生,今日一同被控上东甲推事庭,其中数人承认有罪,另有3人否认较严重的伤人指控。
4名成年被告分别是林立俊(43岁)、张吉祥(20岁)、王志豪(18岁)及陈奕进(18岁),其馀4人为年龄介于14至16岁的学生。(以上名字皆译音)
根据控状,8名被告被控于本月7日,晚上10时33分,在东甲市区进步路一家桌球中心外,卷入两派斗殴事件,期间有人使用摩哆头盔及铝制棒攻击他人,导致受伤。
所有被告分别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160条文(聚众殴斗),当庭承认罪行。
不过,针对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蓄意伤人)的指控,陈奕进及2名16岁学生则否认有罪,3人被指曾以摩哆头盔及铝棒伤害另一名被告张吉祥。
承审推事李金杰(译音)谕令,持武器蓄意伤人案件展至本月28日过堂,以便提交文件及安排代表律师。
被告林立俊被指以拳头殴打20岁的张吉祥,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他承认罪行后,被判罚款600令吉,若不缴付罚金则须入狱一个月。
至于承认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及第160条文罪名的其馀被告,推事谕令案件展延至12月1日过堂,以听取品行报告及案情摘要。
此案主控官阿米拉莎比安副检察司,所有被告目前均无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