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劳17日讯)涉及持刀威胁女子企图抢劫摩哆,男子今日被控上瓜拉庇劳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一鞭。
被告费查依斯迈被控于2025年7月6日,晚上8时50分左右,在位于瓜拉庇劳严端拉登路(Jalan Yamtuan Raden)靠近ECO商店一带的摩哆停车位处,被巡警发现神色可疑,经检查后在其身上搜出一把长约20公分塑料刀柄的利刀,但却无法提供准证或任何合法持刀理由,因而抵触《1958年腐蚀性物质、爆炸物与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5年、不超过10年,并可鞭笞。
被告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瓜拉庇劳地庭法官哈芝拉俯首认罪。
根据案情,案发于2025年7月6日,约晚上8时50分,受害者离开瓜拉庇劳一家Eco商店,准备骑上自己摩哆离开时,被告突然出现,身穿黑色上衣、棕色裤子并戴著帽子,持一把约20厘米长的刀指向受害者腹部,命令她保持安静并启动摩哆。
受害者拒绝照做并试图逃跑,期间被2名公众目击事件,将被告吓得逃离现场。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于同日晚上9时50分,在瓜拉庇劳一家酒店房间内将被告逮捕,并起获一把涉案刀具及其衣物。
主控官西蒂胡再花副检察司在庭上表示,被告不仅非法持有危险武器,还曾以刀具威胁受害者,行径极其危险,要求法庭判处监禁及鞭刑以儆效尤。
被告费查依斯迈求情时表示,在被捕前他是南方废料公司的清洁工,希望法官可以让他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
法官哈芝拉宣判被告监禁5年及鞭笞一鞭,从被捕日7月6日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