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罗里跟车员被控强奸一名15岁女学生两次,导致对方怀孕,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现年18岁的被告达努斯在聆听两项控状后,通过法庭通译员向法官莫哈末凯里哈伦表明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受雇为罗里跟车员,被控于今年4月及5月下午4时30分,在昔加末受害者住家内,先后两次强奸该名15岁女学生。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女生因发烧被家人送往诊所检查时,才被医生揭发已怀孕。家属于本月8日报案,警方在翌日逮捕被告。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副检察司,被告由律师莫哈末哈尼夫代表。
控方考量案件严重,初步申请以2万令吉保释金处理,但经听取双方陈词后,法官最终批准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此外,法庭也下达附加条件,被告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并不得骚扰或联络任何控方证人包括受害者,直至案件审结。
此案展期至明年1月9日过堂,以便移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