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涉嫌在学校的课室内性侵一名中三女学生的2名男嫌犯今早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法庭面对3项控状,一人认罪,另一人不认罪,案件将于11月26日过堂。
2名17岁的被告们在刑事法典第第375B(集体强奸)条文、377B(非自然性行为)条文,以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
2人是在代表律师及父母的陪同下出庭面控,其中首被告表示不认罪,第二被告承认所有控状。
2名被告各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以等待11月26日呈交相关文件。

据了解,面控后2名被告抱著各自的父母伤心流泪。
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师蔡咏亿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被告为家长的长子,身为公务员的父亲需要承担另2名孩子的生活费用。
“患有鼻窦炎和疝气的被告刚进行手术,他将在报考大马教育文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手术。”
至于第二名男被告在代表律师协助求情时指出,父母已分开,主要由母亲照顾,且承诺会准时出庭。
此案由甲州检察署主任拿督沙扎里、莫哈末阿里和纳比哈副检察司主控。他们建议各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
基于此案涉及未成年被告,媒体不允许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