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一名校车司机被控对5名女学生进行身体性骚扰,今日在麻坡地方法庭承认所有控状后,被判处共66年监禁与22下鞭刑。由于刑期同期执行,被告最终仅须服刑6年。
现年53岁被告沙札里被控11项违反《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的罪名。根据该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法官莫哈末凯里哈伦在听取被告的认罪陈词及主控官迪雅娜纳副检察司的求刑后,宣判被告每项罪名各判监6年及鞭笞2下。
法官谕令,刑期同期执行,但鞭刑累加,意味被告需服刑6年及接受22下鞭笞。
此外,法官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辅导,出狱后须接受警方为期两年的监督。
根据案情,被告已婚但无子女,自去年起在峇株巴辖永平驾驶校车期间,涉嫌在校车内对年约14岁的5名女学生进行身体性骚扰。
被告上述行为据指发生于2024年底至2025年中之间,地点位于永平往麻坡路段一个巴士站前的校车内,时间约傍晚6时45分。
警方接获受害学生报案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多次在学生放学乘校车回家时作出不当行为。
案情透露,5名受害学生皆亲眼目睹被告的举动,并在事件曝光后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