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一对即将结婚的未婚夫妻,涉及在校园里性侵犯同一名年仅9岁2个月的女童,今日双双被控上芙蓉地庭时,皆否认罪行。
两名被告慕末莫哈末莫达(25岁,拉电工)与未婚妻诺阿丽雅苏哈达(22岁,学校保安人员)今早在芙蓉地庭,分开被提控同一项控状。
两人在否认罪行后,个别获准以2万令吉担保外出及符合各类附加条件,案展2025年11月17日过堂。
两人被控于2025年10月7日,早上9时30至10时30左右,在森美兰州林茂县珍蓬地区一所小学的女厕,对一名年仅9岁2个月的女学生实施了身体性侵犯,并触摸受害者的私处。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鞭笞。
主控官诺阿丝哈艾思沐妮副检察司,要求芙蓉地庭法官N.卡娜吉丝华丽让两名被告各别在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以3万令吉担保外出,附加条件是,被告必须每月到警察局报到一次,在案件结束前不得打扰受害者和控方证人,并向法庭上交护照。
男被告慕末莫哈末莫达今早在没有聘请任何代表律师下,没有多作任何的求情。
因此,法官N.卡娜吉丝华丽获准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外出,并需要符合各类附加条件;案展今年11月17日过堂。
至于女被告诺阿丽雅苏哈达的代表律师若法兹林则在求情时,请求法官考虑被告的经济状况与家庭负担,将保释金额减至一万令吉。
若法兹林说,女被告在一间学校担任保安员,每月薪资仅1600令吉。由于被告被控的案件与工作地点同一所学校(SKC),因此其未来的工作前景可谓将受到影响。
他指出,被告肩负家庭重担,需要赡养患有高血压的双亲。家中共有5名兄弟姐妹,其中4人仍在求学,包括一名正在居銮社区学院修读汽车工程课程。被告每月都会提供零用金,用于家人的教育及日常开销。
“此外,被告还需承担每月250令吉的房租及200令吉的水电费。因此,被告家庭经济拮据,生活压力沉重。”
若法兹林披露,辩方提呈两名担保人,即被告母亲,在宿舍担任厨师,每月薪资仅1700令吉;被告父亲,靠散工为生,收入不固定。
他强调,该家庭属于经济困难家庭,因此只能承担一万令吉的保释金。同时,被告已聘请律师代表自己,并真诚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洗清名誉,承诺会依时出庭,不会逃避审讯。
因此,法官N.卡娜吉丝华丽获准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外出,并需要符合各类附加条件;案展今年11月1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