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一名商贩涉嫌结伙抢劫一名外籍人士,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被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
36岁的被告维克内斯华兰于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于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与另外3名在逃的外籍人士,在10月3日凌晨1时许于巴口新镇的一间餐饮店内,结伙打劫一名外劳,抢走1万8000令吉的现金、4件金饰以及手机。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笞。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戴雅娜负责检控,而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案件择定于11月14日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被告则被获准以一名担保人和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