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一名公司董事因以手机向律师发送死亡恐吓讯息,今早在槟城乔治市推事庭被控后当庭认罪,遭判罚款1万令吉,若未缴付罚款,将以10个月监禁代替。
45岁的被告王骅强被控于今年9月29日下午,在槟岛五条路一带使用手机,向一名律师传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讯息,构成刑事恐吓罪行。
其行为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 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郭俊贤在庭上求情时表示,被告当时正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精神及情绪压力极大,一时冲动才做出不当行为。
“被告目前正在接受精神治疗,并对所犯行为深感后悔。他是家中经济支柱,育有3名仍在中小学就读的女儿,同时也需照顾年迈父母。”
他补充,被告在调查期间全力配合警方,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判处。
主审推事娜德拉敦纳因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决,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1万令吉,或以10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