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8日讯)一保安上个月涉嫌在祈祷所强奸女童,今天被带上甘马挽地方法院面对三指控时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阿菲扎夫里(30岁)在朱盖镇(Bandar Chukai)一家超市工作。然而今在法官旺苏海拉面前聆听宣读所有指控后,即表示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指控,该名男子被控去年9月从午夜12点到凌晨6点,在一间祈祷室强奸一名9岁儿童。
第二项指控,被告被控于同一天同一时间在祈祷室附近一家超市的儿童玩具店实施同样的行为。
被告还被控于同一天同一时间,在超市范围的一辆车内强奸这名儿童。
被告的全部三项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条文(强奸)被提控,可判处监禁不少于10年、不超过30年,并处以鞭笞。
旺苏海拉随后批准被告每项指控以 8000令吉作为保释金保外候审。
法官择定此案于11月5日过堂,主控官由诺阿茜京副检察司负责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