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来自吉隆坡男女到槟城度假,却演变成25岁男子今日被控强奸,他是在亲自送受害者到医院后,在等候期间遭警方逮捕。
被告刘恒盛(译音)今早9时许在警员押解下抵达东北县地方法庭,面对强奸控状时,他否认有罪,全程神情镇定,未躲避镜头。
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5日凌晨12时15分,在东北县一间酒店房间内涉嫌强奸一名24岁本地女子,违反《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与鞭笞。
主控官郑时坤要求法庭设定1万2000令吉保释金,并附加被告须交出护照及不得骚扰受害者的条件。
辩护律师则指出,被告刚大学毕业,目前在私人企业任职,事发后并无逃逸,而是主动将女子送医并陪同等待警方调查,应考虑其配合度与背景,给予合理保释金额。
法官依万苏艾邦最终裁定,被告以7000令吉、一名本地担保人获准保外候审,并须交出护照,严禁骚扰受害者。
案件定于11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