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 两家来自峇株巴辖的蔬菜批发商因贩卖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今日被控上庭,两家公司董事当庭认罪,各罚5000令吉和5500令吉。
第一家蔬菜批发商被控于今年4月16日,上午10时15分,在麻坡巴口一家超市供应或售卖含有超标农药的丝瓜。
根据报告,抽样调查的丝瓜残留杀菌剂超过每公斤0.01毫克的上限,分别为0.06毫克和0.014毫克。
第二家蔬菜批发商则被控在同样日期时间和地点,提供或售卖农药超标的羊角豆,检验报告指出,羊角豆每公斤有0.02毫克的杀虫剂。
两家批发商皆抵触1985年食品法令第397(1)条文,依据第397(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为安努亚和诺法拉海因,两家公司代表没有委任律师。
两家公司董事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并以经济负担为由,承诺不再犯,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承审麻坡推事法丁在两名公司代表董事认罪后,判处第一家蔬菜批发商罚款5500令吉,第二家蔬菜批发商罚款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