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 )男子涉嫌猥亵患有自闭症的未成年继女,妻子发现后大义灭亲报案,涉案男子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11月6日过堂。
45岁被告旺英然希淡(物流公司书记)今日在新山第二地庭面控,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共有两段婚姻,育有4名孩子,受害继女的母亲为被告的第二任妻子,两人另育有一名儿子。
被告被控于2023年6月1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笨珍县甘榜巴力峇达的住家,触碰当时年仅11岁继女的胸部和私处,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6(1)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各别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以及监禁不超过5年和鞭笞不少于2下。
案件主控官为祖海妮尔副检察司指出,受害者为自闭症患者,目前已搬离至新邦令金生活,惟担忧被告会骚扰受害者和证人,因而要求法官不允准被告保释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K.维拉则表示,上述案件是在两年前发生,被告若有意骚扰受害者和证人,就不会让受害者去报案,母女二人也已搬离笨珍县,因此无须感到担忧。
主控官过后建议,将被告的保释条件设为2万令吉以及两名担保人。
被告律师再次求情表示,被告月薪仅1700令吉,目前需要赡养3名儿女,希望法官能够减低保释金。
法官法蒂玛批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警局报到,若要与儿子见面则需要安排在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