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讯)“是那只狗先咬我,我才动手打它。”23岁技工因将一只宠物狗伤害致死,今日在怡保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处2万令吉罚款。
被告迪内斯古玛今早在怡保推事庭通译员以泰米尔语宣读控状后,向推事阿妮丝哈妮妮作出认罪,随后推事作出裁决,若被告未能缴纳罚款,将以一月监禁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5年9月18日晚间10时30分至次日上午9时期间,在万里望顺安花园某住宅持铁棍残忍殴打一只雄性犬只导致受伤。
其行为已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0万令吉罚款、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阿玛阿芝玛,被告则没有律师代表。
根据案情,该狗只因头部受到重击而死亡,被告殴打狗只的行为涉及两宗个别事件,分别发生在晚上约10时30分和次日上午约9时。
案情指出,在晚上约10时30分被告殴打狗只时,狗只并未受到严重伤害,当时狗主人的母亲曾试图阻止,且该行为也被狗主用手机录下。
然而,与报案人有血缘关系的被告,被发现在次日(即19日)上午约9时,趁狗主在工作地点时,再次殴打该狗只,导致最终死亡。
被告在母亲及其他疑是父亲等人的陪同下出庭,并以被告作为技工的收入不稳定为由,向法庭请求判处最低额度的罚款。
然而,主控官阿玛阿芝玛请求法庭判处相称的刑罚,以作为教训。
早前,据媒体报导,社交媒体流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使用铁条将一只宠物狗殴打至死,警方随后逮捕一名男子协助调查。
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阿比丁助理总监证实,万里望警局于9月19日接获有关事件的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