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9日讯) 涉嫌危险驾驶皮卡车,并飞撞向反方向5辆轿车,肇祸皮卡车司机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在毒品影响下驾驶,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被告为现年30岁的安努亚巴哈林,他是一名餐饮店员工,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面对一项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在本月25日约清晨6时35分,在AMJ大道晋巷路段,涉嫌在服食毒品后驾驶一辆皮卡车。
初步尿液检测显示被告的体内含有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毒品,而被告的行为也酿及交通意外,有人因此受伤。
被告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 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低于7年及不超过10年,罚款不低于3000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同时失去驾驶执照资格不少过10年。
被告在聆听控上表示不认罪,主控官万阿都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

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莫哈末依祖丁在替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每月薪金约1500令吉,同时必须照顾2名孩子,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
推事莎达仙哈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以及一名证人保外候审,惟被告的驾照被撤销,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为止。
上述案件则定11月4日过堂。
较早前,上述交通意外的视频与照片流传,意外中的其他轿车遭皮卡车“压顶”引发热议。
该意外涉及6辆交通工具,分别是一辆三菱皮卡车、2辆宝马轿车、一辆迈威轿车、一辆Axia轿车以及一辆日产Almera轿车。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肇祸的皮卡车事发时从甲市区驶往晋巷方向,惟途中失控,撞向路中分界岛,随后闯入反方向车道,连撞5辆轿车,6人在意外中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