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6日讯)货柜罗里司机不满两名继子没关灯,怒以藤条及衣架殴打两子,妻子劝阻也遭殴打,今日被控上麻坡推事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
根据控状,现年38岁的被告莫哈末依尤索夫被控于本月21日,凌晨12时04分,在位于武吉巴西双溪特腊的一间住家内,涉嫌故意伤害41岁妻子,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与第326A条文(家暴增刑)同读。在蓄意伤人罪行下若被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基于被告与受害人为夫妻关系,因此此案也可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家暴增刑)下被惩处两倍刑罚。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因两名继子(12岁及14岁)没有关灯,遂责骂并殴打他们。妻子上前阻止时,也一并遭到藤条与衣架殴打,导致头部、胸口及手腕受伤,被送往麻坡苏丹娜法蒂玛专科医院(HPSF)治疗。
承审推事卡蒂妮在下判时指出,考虑到被告莫哈末依尤索夫已认罪,并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及求情,遂作出上述判刑。
在此之前,被告也在麻坡地庭承认两项虐待继子的控状,涉及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上述行为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麻坡地庭将于10月6日针对虐童案进一步聆讯案情与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