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24日讯)涉及宽中古来分校散播合成不雅照牟利的16岁少年,今日在古来推事庭被判处守行两年,并需签署1000令吉良好行为保证金。
推事也谕令被告,被告在两年守行期间,需受古来县道德官员监督,且在守行期间不得重犯,违者将面对更严厉处分。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今日回应媒体询问时,如是透露。
此案可追溯至今年4月,警方在古来优美城查获被告手机内含有14张不雅照片,随即展开调查。
被告其后分别于4月23日及5月9日被控上庭,面对3项指控,包括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持有猥亵物品)、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5条文(制作或涉及儿童色情物品)及第6条文(准备制作或涉及儿童性虐待素材)。
起初,被告仅承认持有猥亵物品的控状,否认其馀两项指控。惟在经过深思熟虑及律师劝导后,今年7月28日案件二度过堂时,当庭承认所有罪行,并认错表示忏悔,希望社会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辩方其后提交由卫生部与心理专家完成的精神与心理评估报告,强调被告仍属未成年,需要在监督下接受感化教育,而非单纯刑罚。
鉴于被告与受害者皆属未成年人,法庭早前下令媒体不得公开他们的姓名及照片,以免身份曝光。
此案承审推事为莎丽妮,被告代表律师为林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