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胜周三被押上新山法庭面控。

(新山24日讯)去年盆舞节掳走6岁女童案被告,保释期间因涉猥亵一名女童而被捕,今日遭提控上庭,基于重犯率风险高,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候审。

32岁被告梁文胜今日戴著口罩,被警方押往新山地庭面控,他在面对媒体镜头时,似乎在眯眼微笑。

被告在法庭上聆听华裔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承审法官玛蒂哈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本月14日,傍晚7时30分左右,在古来艾里斯花园的一间咖啡店的厕所内,肢体性侵一名9岁女童,即触摸其私处。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主控官诺法拉指出,由于被告目前有案在身,且在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再度干案,若被保释,恐再次干案的几率极高,对孩童造成威胁,因此建议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

“被告早前针对5项控状认罪,这些控状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即拥有儿童色情物品,被告仍有其他案件尚未解决。”

他透露,其他未解决的案件,包括刑事法典第363条文(诱拐)、第346条文(秘密非法拘禁),以及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条文(出于性目的非肢体性侵,导致儿童展现身体让他人观看);这些案件将还在审讯阶段,下一次审理日期为10月6日及7日。

被告代表律师诺扎菲拉指出,被告仅对持有儿童色情物品案件认罪,虽还有案件尚未解决,但不代表被告有罪,截至目前,被告仍属于无罪(innocent),因此请求法庭给予保释。

她建议,法庭以个别案件处理,无需将时间已久远的其他案件考虑在内。

“被告并没有工作,而是依靠母亲赡养。其母亲是名单亲妈妈,从事装修,每月收入为3000令吉,每日给予被告50令吉的零用钱。”

法官玛蒂哈认为,这些案件并不久远,间隔时间不长,因此驳回代表律师的请求。

法官说,被告早前曾支付总金额为6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但在保释期间再度涉案,加上这些案件的受害者皆是孩童,因此不允许被告保释。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10月6日过堂,并谕令将被告送往医院,以鉴定精神健康状况。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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