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3日讯)一名男子因愤怒女友拒绝继续交往,怒而损毁对方轿车部件,因此被控。今日他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16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金,则须以监禁6个月来取代。
被告林某(44岁)被控于9月19日晚上10时左右,在石角警局前方的泊车场,折断女友轿车的侧镜,并损坏前座乘客门的遮阳板,造成约320令吉损失。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至少1年、最多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事发后女事主立即报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晚12时10分左右将被告逮捕。
调查显示,被告因不满女友拒绝继续维持关系,愤而作出上述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