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3日讯) 涉嫌猥亵女友6岁女儿,单亲爸爸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件展延至10月15日移交至地庭审理。
育有3名孩子的42岁被告黄炳权(译音,商人)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至9月期间,在峇株巴辖默迪卡村的一家住所内,猥亵女友的6岁女儿,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 (a)条文(肢体性侵儿童),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鞭笞。
在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推事法蒂达丽拉不允准被告申请保释,谕令案件展延至10月15日移交至地方法庭审理,以便被告交付文件以及安排律师。
根据早前报导,被告在本月19日于峇株巴辖地庭面对虐待儿童罪,当时被告以不明白以国语宣读的控状内容,面控程序被迫展延。
案件择定在9月22日重新过堂,被告亦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同时需要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且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以及控方证人,并需要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审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