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一对夫妇被控涉及2016年至2024年间、总值5280万令吉的诈骗案,今早在怡保地庭面对共75项控罪,两人当庭否认有罪,并各获准以10万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为57岁的莫哈末里扎与其55岁妻子旺兹莱扎,两人分别在法官艾努沙琳及珍莎米拉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所有控罪,并要求审讯。
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莫哈末里扎面对58项控罪,而旺兹莱扎则面对3项控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以及不少于非法所得5倍或500万令吉的罚款,取其较高者。
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下,两名被告身为慈善团体董事,各自面对两项控罪。控状指该慈善团体于2017年8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间,在未获合法执照下,透过“甘榜鸡投资计划”及“沙米奶山羊投资计划”向公众收取存款。若罪成,可被判不超过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同时,莫哈末里扎也面对《2016年利益计划法令》第3(2)(b)条文下的5项控罪,刑罚最高为10年监禁或罚款5000万令吉。旺兹莱扎则被控在2017年3月3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涉嫌协助丈夫犯下5项罪行。
本案由副检察司陈泳昌、公司委员会检控官法扎鲁艾兹哈和努鲁娜比拉,以及国家银行检控官慕哈末阿迪夫和哈文拉惹戈帕尔共同主控。
法庭最终批准两名被告各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条件:不得干扰控方证人,并须于每月1日至5日到邻近警局报到。案件展期至11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