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8日讯)15岁女学生曾遭姨丈强奸,日前向校方透露心事,校长挺身而出报警,涉案的32岁姨丈今日获法庭判监7年及鞭笞2下。
据了解,少女案发时年仅12岁,事后曾向养母揭露遭遇,惟反被养母认为诽谤姨丈。
32岁从事小贩的姨丈被控在2022年4月某日清晨3时,在峇株巴辖的一间住家,强奸当时年仅12岁的女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20年和鞭笞。
承审法官莎雅尼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监禁7年和鞭笞2下。
案情显示,警方是在8月13日接获一名校长报案指一名女学生被姨丈强奸。
警方初步调查指出,受害者是名养女,而被告是受害者养母的姐夫。
事发时,受害者正要走去厕所,突然坐在客厅看电视的被告,将受害者的裤子一边脱下,一边将她拖入房间内。
被告还摀住受害者的嘴巴及压制受害者的手,避免叫喊声被其他家人听到。
受害者事后有跟养母透露,但后者并不相信她所说。
校方发现受害者书写的字条,并在询问下才揭发女学生被亲属强奸,随后就前往警局报案。
受害者则是在9月1日报案,并送往峇株巴辖政府医院检查。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阿凡,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