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日讯)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因亲吻一名患有智力障碍的11岁女童嘴唇,今日在芙蓉地庭被判入狱5年。
根据《星报》报道,22岁被告乌兹曼汗,是于日前,即8月28日被控上芙蓉地庭,且在聆听控状后,没有作出任何抗辩,因此,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宣判被告入狱5年。
被告被控于8月24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在芙蓉端姑惹化花园的一个巴士候车亭亲吻一名11岁智障女童,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笞。
另一方面,被告乌兹曼汗同乡,即33岁的阿巴拉达斯尔被控于8月28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在附近的地区警察局被发现手机中存放与上述同一名受害者的色情图片,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0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五年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并处。
被告俯首认罪此罪行,因而被判处2年监禁。
主控官诺拉琪哈副检察司请求法庭判处与其罪行相符的惩罚。
她表示,2名被告已在马来西亚工作两年,他们对一名患有智力障碍的儿童犯下了严重罪行。
乌兹曼汗请求减轻处罚,表示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
他向法庭请求从轻处理,因为他必须工作,寄钱回家治疗父亲的肺结核,并供三个弟弟妹妹上学。
“我家境贫寒,如果不寄钱回家,家里就没饭吃。”
“我犯了个错误,我真的很后悔。”
阿巴拉达斯尔则表示,照片是受害者发给他的。
“她告诉我,她28岁。”
“除了照片,我没有做错任何事。”
他还补充说,他要养活妻子、2名孩子以及家中的弟妹。
根据案情,2名被告都是通过抖音认识这名女孩。第一名被告在巴士候车亭亲吻受害者的照片被爆出后,警方随后拘留了这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