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1日讯) 一名道路维修工人涉嫌两年前性侵妻子所照顾的4岁女童,今日遭法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坐牢5年及鞭笞一下。
被告阿斯兰(42岁)育有两名孩子。他被控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11时至傍晚6时45分之间,在居銮新邦令金一所住宅内,对当时年仅4岁,由其妻子代为照顾的女童进行肢体性侵。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案发当天,女童母亲把女童及其姐姐送去被告家中,由被告妻子照顾。被告却趁妻子外出上宗教课时,将女童带到房内触摸其私处,受害女童的姐姐当时在房内睡觉。
警方调查指出,女童在当天下午返家后将遭遇告诉父亲,父亲于一周后向新邦令金警方投报,被告随即在当天被警方逮捕。
主控官迪雅娜表示,性侵儿童是严重罪行,况且受害人当时年仅4岁,被告身为年长者,理应好好照顾年幼者,却趁机向弱小的女童施暴,法庭有责任严惩被告,以警惕世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在求情时指出,被告须负担两名孩子的学费,在调查期间也与警方合作,因此请求法官给予轻判。
承审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指出,辩方在自辩中无法对控方证人提出合理疑点,法庭考量控辩双方的书面陈词及呈堂证物后,裁决被告肢体性侵罪名成立。
她宣判,被告监禁5年及鞭笞一下,刑期从被告被捕当日(2023年9月25日)起计算。
此外,法官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满后,须接受一年警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