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0日讯)日前在雪州加影持刀伤人的中国女子,今早在地庭面控8项企图谋杀、严重致伤和伤人罪名时不认罪和拒绝回应部分控状,法官指示被告到乌鲁近打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案件将于9月19日过堂。
来自中国湖南的女被告刘婷(译音)今天在加影地庭和推事庭分别面控5项和3项罪名。
根据首两项控状,刘婷被控于8月13日早上11时39分在加影市区一间缝纫用品和手工精品专卖店,以一把小刀致伤一名60岁华裔妇女。
她也被控于同一天早上11时55分,在加影某购物商场底层的雪糕店以一把小刀致伤一名巫裔男子,上述两项行为均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 (以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 的罪行。
一旦被控并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另加罚款。
根据第三至第五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同一天中午12时,在士毛月路企图谋杀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
被告在通译员以中文读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但否认有罪。
另一方面,刘婷也因涉嫌持危险武器伤人而在推事庭面控另外3项刑事法典第 324条文罪名,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 0年、罚款、鞭刑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读出的控状后表示明白,却拒绝回应认罪与否。
法官随后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指示被告到乌鲁近打精神病院接受观察一个月,案件将于9月19日过堂。
这起案件于本月13日上午约11时58分在加影市某购物中心附近的交通灯路口发生,一名外籍女子鲁莽驾驶撞倒了3辆摩哆后还致伤6名民众。
在公众合力协助下,警方成功逮捕了该名24岁的中国女子,起获两把刀具,并且在事件中有6名年龄介于21至60岁的本地民众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