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警方逮捕5名大耳窿集团跑腿归案,起获2924张据信属于借款人的提款卡!
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鲁斯迪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于 8月8日在梳邦再也一家银行展开突击行动,逮捕3名分别为23岁和36岁的嫌疑人归案。
他说,警方押解两名嫌疑人返回位于梳邦再也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再逮捕两名同党归案。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涉案人员为大耳窿集团充当收款员和跑腿员,负责从债仔提款卡中提取现金再转交给上线。”
鲁斯迪表示,警方在行动中起获2924张提款卡、总额达11万9997令吉的现金、14部手机以及各种贷款协议文件和个人资料。
他说,落网的嫌疑人坦诚已经为该犯罪集团工作了6个月至2年时间,负责使用债仔提款卡提取现金,每月收取2500至3500令吉的工资。
“这些人通过Telegram应用程序接收上线的指示,每天提取的金额在5000令吉至8000令吉之间,然后这些钱被打包,并通过快递服务送到指定地点。”
鲁斯迪表示,警方对提款卡进一步检查还发现,其中18张提款卡还涉及不存在投资诈骗案。
他说,警方现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及刑事法典第424条文(蓄意破坏)调查此案,所有被捕人员均于8月12日获准保释。
“警方审查发现,该集团自2008年以来一直使用一家在地方政府发展部下持有执照的公司运营,然而这些贷款活动是以“大耳窿”的方式进行的,不符合执照条件。”
鲁斯迪提醒公众,切勿参与钱驴活动,包括出租银行账户或充当“跑腿”使用他人提款卡取款,均属严重刑事犯罪。
他说,公众应注意放债人不得扣留借款人的身份证、护照、提款卡或任何个人证件,否则将抵触《2024 年借贷法令(管制及牌照)(修订)规例》第 15A(1) 条文而受到法律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