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2日讯)警方否认将孟加拉男子涉嫌非礼9岁女童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
加影警区主任纳兹隆阿都拉助理总监向媒体表示,警方仍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案法令》第14(a)条文(触摸儿童身体的任何部分)调查此案。
“对应行动仍然进行以完成调查。”
日前,社交媒体流传一则视频显示,一名孟加拉籍男子被指袭胸9岁女童,而遭到相信是女童的家长训斥。
纳兹隆在事后发文告表示,初步调查显示案件是于今年2月27日发生,惟受害者家属于两周后(3月11日)才向警方投报,由于现场没有闭路电视,因此警方只能寻找目击证人来助查案件。
然而,相信是女童父亲的面子书用户“Bro Man”撰文控诉,他得知此案被列为无进 一步行动,并为此感到震惊。
“涉案孟加拉男子没被遭遣送回国,还在另一家分店工作。让我更加感到愤怒!”
“可能因为我是平民,使得案件被平息。若VVIP的孩子经历此事,或许早就“解决”了。直到影片广为流传,我才被(警方)叫回去做进一步的陈述。”
他表示,为了女儿的尊严,他告诉查案官,可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提控他。
“若你问我会害怕被起诉吗?捍卫女儿尊严时害怕吗?我的答案是“不”,因为身为父亲,为了捍卫女儿的尊严,我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
对此,纳兹隆驳斥案件列为无进 一步行动(NFA)。他强调案件仍在调查中,目前没有任何人被提控。列为无进 一步行动(N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