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父母在面子书发文控诉,女儿甫于8月4日被送往保姆家照顾,短短3天就出现人为殴打造成的明显淤伤。(图截取自面子书)

(峇株巴辖8日讯) 疑华裔保姆控制不好情绪而动手掌掴年仅11个月大的托管女婴,导致女婴脸部有明显掌印的淤伤,女婴父母在社交媒体发文控诉,涉事保姆遭警方扣留至本月12日助查。

女婴父亲昨晚在面子书发文控诉保姆恶行,指女儿甫于8月4日被送往保姆家照顾,短短3天就出现人为殴打造成的明显淤伤,令夫妻二人感到十分心疼。

他透露,基于担心女儿难以适应新环境,因此安排由白天保姆照料,他于8月6日傍晚6时前往保姆住所接回女儿时,却惊讶发现女儿脸颊留有明显掌印,额头亦有淤伤。

“我们去接送女儿时,她还是笑脸迎接我们,并且当我们询问女儿脸上为何有淤伤时,她告诉我们是因为跌倒才导致的,但我们并不相信所以决定带女儿前往报警验伤。”

他指出,夫妻二人在当天傍晚6时30分前往峇株巴辖苏丹娜诺拉依斯迈医院验伤,并表示从注册、见医生、报案到住病房的过程都非常迅速。

“警方当晚就来到医院录口供,并将保姆传召至警局协助调查,对方向警方承认自己失控动手打了女儿。”

女婴父亲表示,将女儿送往保姆家前已再三说明,女儿或许会有所不适应,并表示如果保姆照顾不来,他们可以随时将女儿接回。

“她才11个月大,平时不哭不闹是个很乖巧的宝宝,没有想到会遭人打至淤青,我们接受不到,甚至到目前为止(7日)也没有收到任何道歉。”

他认为,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相信法律会给予涉事保姆应有的惩罚,也希望借由贴文能够提醒更多父母谨慎选择保姆,包括在开始工作前先索取对方的身份证,避免在发生事情时找不到人。

峇株巴辖警区主任沙鲁安努助理总监回应媒体询问时透露,警方于在本月6日,在金宝花园的一间民宅内逮捕一名58岁的保姆,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料而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上述案件。

峇株巴辖警区主任沙鲁安努。
峇株巴辖警区主任沙鲁安努。

他指出,案件仍在进行进一步调查中,并透露警方的延扣申请已获得推事庭批准,涉案保姆已在昨日被延扣6日至本月12日助查。

陈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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