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前排左及后排左)涉嫌贩毒及妨碍警员执行公务,双双被控上爱极乐法庭。

(马六甲1日讯)一对情侣涉嫌贩运毒品,为躲避警方追捕更是在路上演惊险追捕战,过程更伤及警员,俩人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双双不获准保释。

案件2名被告分别是26岁的男被告阿莫兰赞及28岁的女被告法拉阿米拉,两名被告为情侣关系。

俩人先是被控于今年7月22日傍晚约6时,在武吉南眉花园路边,涉嫌贩运15.96克海洛英毒品。

被告们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根据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同罚,以及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由于此案涉及的高庭权限,被告们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们是否认罪。

莫哈末再迪检察官基于仍未获得化验报告,为此不建议给予被告们保释。被告们并没有代表律师。

推事乌曼阿都甘尼最终不允准被告们保释,案件择定9月9日过堂。

与此同时,被告们涉嫌在上述相同日期约傍晚6时,在罗弄班让阿的阿妮卡组屋妨碍2名警员执行任务。

被告们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男被告阿莫兰赞也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他被控于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致伤一名执勤的男警员。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32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无论如何,检方针对上述2项控状并未提出任何保释条件,法庭基于被告们在毒品案下被控,而不批准俩人保释。

该对情侣于7月22日开著第二国产车迈威轿车,一路从阿妮卡组屋危险驾驶,与警方展开约13公里的追逐战,最终在武吉南眉花园被捕。

过程中,其中一名被告更企图倒车,撞伤摩哆巡逻队警员,警方随后在被告们乘坐的车内发现一个磅秤,以及2袋共装有15.06克海洛英毒品的塑料袋,最终双双被捕。

丘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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