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一名椰浆饭小贩涉嫌在同性恋交友平台取得受害者裸照与视频后,扬言散播并勒索金钱,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为35岁的印裔男子占德拉(S. Chandran),今早被带往乔治市第二地庭面控。控状指出,他于本月22日凌晨2时至上午11时30分之间,在加拉歪路一单位内,以裸照及视频恐吓33岁男子莫哈末哈尼夫,要求对方转账8400令吉,否则将散播其裸照。
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提控,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兼施。
被告在面控时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马希斯求情时表示,被告与母亲共同经营椰浆饭小贩生意,患有哮喘病需定期治疗,同时必须照顾年迈母亲,且居住稳定,无潜逃风险,因此申请最低保释金。
不过,主控官莎依拉指出,此为严重罪行,并建议若批准保释,应附加条件,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至审讯结束。
推事莫哈末安扎最终裁定被告可保外候审,但须遵守不得接触或骚扰受害者的条件,案件定于9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