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继昨日被控致伤妻子,52岁水果商今日再被带上法庭面控,被控强奸15岁女员工成孕罪名,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沙立夫丁(52岁)聆听两项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莎雅尼表示不认罪。
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和7月21日,凌晨1时至5时,在其位于峇株巴辖的水果店强奸一名15岁女员工,目前已怀孕23周。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主控官为迪亚娜和法勿兹,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
法官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若无法缴付保释金,就送往麻坡改造中心进行扣留,并将案件展延至9月3日审讯。
法官逾令,被告在保释期间每月必须到附近警局报到、不骚扰受害者和证人,直到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