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吉隆坡地庭今日裁定一宗隆胸注射医疗疏忽案,宣判无牌医生等三造向女子支付80万令吉惩罚性赔偿。
这三造分别是无证医生、无牌美容诊所,以及其业主。
法庭还敦促国人,在接受任何医美疗程前,务必确认医生拥有卫生部授予的合法执照。
这名女子(为保护隐私仅称R)于2020年进行隆胸填充疗程后出现疼痛与肿胀,之后不得不四处求医,并在2021年至2024年间接受两次核磁共振扫描及三次手术以取出填充物,另接受其他治疗。
由于推事法庭仅处理不超过100万令吉的案件,法官赛夫拉指出,判赔80万令吉是为向全国医生传递明确讯息,既需取得合格认证与执照,方可进行医疗程序。
法庭表示,惩罚性赔偿旨在提高公众对案件议题的关注,对被告起警示作用,并防止重犯。
此前高庭在2024年11月一宗案件中,曾裁定10万令吉惩罚性赔偿,以遏止国内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美容诊所进行未获授权疗程。
法庭指出,未持牌医生进行医疗程序的案件日益严重,全球皆有此类案例,有些病患甚至因此失血过多身亡。
“尽管高庭曾判10万令吉赔偿,但无牌施术情况仍屡见不鲜,显示金额不足以产生吓阻作用。”
在马来西亚,卫生部规定医生必须拥有“医美疗程资格与特权认证信函”(LCP)方可执行医美程序,包括隆胸注射。
而在R女士的案件中,法官认为判赔80万令吉有其必要,让民众知悉应确认施术医生是否具备执照。
法官指出,虽说病人本可询问“对方是否真的是医生”,但一般人未必知道医生还需要另持具体执照才能合法执行医美疗程。
“因此,本案的判决与惩罚性赔偿,旨在提醒公众更加关注此议题,今后在谘询医美疗程时,应确保问清楚医生是否具备行医资格。”
法官补充,80万令吉的判赔金额合理,因此案涉及公共健康与安全,还关乎对违规医生的责任追究,应能警示所有医师应具备资格并遵守专业范围。
至于金额的计算,法官提到涉事医生并无相关认证,曾报考但未通过,之后因疫情行动管制令而未重考,并且医生还未正视自身未持执照的事实,还试图以不适用的课程证书强调自己有资格。
此外,她误导R女士,称将注射纯透明质酸,但实际注入的填充物经化验后证实主要成分为矽胶。
这名医生还在未持执照的情况下为R女士进行手术,而美容中心及其业主则允许此医生进行上述两项手术,且无证据显示有关中心与业主有取得卫生部规定的营业执照。
最终,法庭共判给R女士 91万9009令吉60仙的赔偿,包括80万令吉惩罚性赔偿、8万5000令吉一般损害赔偿(因疼痛与痛苦)、3万4009令吉60仙的特别损害赔偿,以及2万5000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