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秀花(前左)周三再被押往新山多个法庭面对另9项指控,其中6项被判刑。

(新山24日讯) 涉嫌以低价旅游配套诈骗多名受害者,仍在居銮监狱服刑的罗秀花,昨日再度被带往新山多个法庭面对另9项指控,其中6项已被判处监禁,刑期介于12个月至25个月不等。

49岁的被告罗秀花昨日分别在新山第一、第二及第三推事庭和地方法庭被控,目前共面对22项与诈骗有关的指控,当中已有14项获判刑,包括今日的6项,其馀8宗案件将陆续排期审讯。

根据控状,她分别于2024年9月7日至2025年1月15日间,诱骗一名黄姓女子支付3599令吉费用,用于支付实际上不存在的旅游配套;此外,她也在2025年3月22日,在乌鲁地南欺骗一名金姓女子支付6576令吉,声称安排赴中国的旅游行程,原订出发日期为今年10月17日至22日。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2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年,最高不超过10年监禁,另可施予鞭刑及罚款。

根据案情,被告是去年11月24日透过Whatsapp讯息发送一则价值3599令吉的中国旅游配套讯息给受害者,受害者在去年12月16日汇款购买一人配套,准备计划参与今年4月19日至4月27日的旅游团。

受害者今年4月获知,凡向被告购买中国旅游配套的友人皆无法成行,随后受害者也到警局报案。

被告俯首认罪。其义务辩护律师阿瓦鲁丁求情时指出,被告已离婚、没有稳定收入、患有高血压且需照顾孩子,恳请法官酌情轻判,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主控官西蒂艾莎促请法庭,考虑案件受害人众多,损失金额可观,作为量刑时的加重因素。

第一推事庭推事娜比拉就其中两项罪名判处被告分别监禁18个月及20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并令两项刑期同期执行。

根据法庭纪录,罗秀花目前累计被判处包括第一推事庭的18个月及20个月、第二推事庭的24个月、25个月及13个月、第三推事庭的12个月监禁,绝大多数刑期自被捕日起计算。

较早前,被告分别在新山、笨珍和古来法庭面控时也一一认罪,目前正在居銮监狱服刑,多起案件累计的刑期最快等到2030年才有机会申请假释。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早前透露,警方接获34项旅游团费诈骗的投报,涉及金额达33万8080令吉。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