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古玛(中)周五被押往新山高庭聆听判决。

(新山18日讯)  39岁劳工被控7年前谋杀一名单亲妈妈和其男性友人,新山高庭裁定表面证据不足,宣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根据控状,被告贾古玛是在新加坡工作的劳工,他被控于2018年10月31日傍晚7时至11月1日凌晨3时,在皇后花园汉泽拔路段的组屋内,谋杀当时51岁的单亲妈妈卡玛拉,以及59岁男子西瓦拉贾。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控状下被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如果未判处死刑,可被判监禁不少于30年,最高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承审法官拿督阿布峇卡指出,控方未能证明两名死者的死是由被告所造成。

“法庭已充分考虑整个控方阶段所提出的证供,并审阅双方书面陈词。法庭认为,虽然两名死者身上的伤势在一般情况下足以导致死亡,但控方试图以‘被告是最后与死者在一起的人’这一理论来证明其涉案,却未能成立。”

他说,根据修改后的控状,控方将案发时间定在2018年10月31日傍晚7时至11月1日凌晨3时。然而,根据控方证人的证词,在当天晚上的11时40分,卡玛拉仍在通话。

“法庭认为,在没有其他足够证据的情况下,难以将被告与两名死者的死直接关联。” 

他指出,被告的衣物和其他物品也没有发现死者的血迹,调查官也未采集被告的物品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

“控方也未能证明,被告在当店抵押变卖的首饰是属于死者卡玛拉,其子女在作证时也无法确认该批首饰为母亲所有。根据控方证人证词,死者遗体上仍有部分首饰,这也引起疑点。”

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法官最终裁定控方无法建立表面证据,裁定贾古玛无罪并当庭释放。

此案主控官是祖尼塔副检察司,控方共传召20名证人;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拿汀菲丽达和沙拉瓦南。

锺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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