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7日讯)一名掘墓人涉嫌在上周五肢体性侵一名9岁男童,今日被控上太平地庭,被告否认有罪,案件展延今年8月19日过堂。
被告为莫哈末沙里尔(43岁),是名鳏夫,育有3名孩子。他在聆听控状后,在地庭法官纳比沙面前矢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于7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太平甘文丁耶耶珊花园的一座清真寺女厕内,肢体性侵一名9岁男童,即吻男童的脸部和颈部,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根据此条文,触犯此罪行者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沙巴尼助理警监,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赛赛夫里赞。
沙巴尼献议法庭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即被告不得骚扰、联系及接近与被告没有亲属关系的受害者,且必须每月到警察局报到。
赛赛夫里赞代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庭允许被告以最低保释金保外候审,指被告是名掘墓人,每月只有400令吉的津贴,而且是名鳏夫,必须抚养3名分别为19岁、14岁及8岁的孩子。
法官随后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并附加条件,即不得骚扰或接近受害者,且必须每月到邻近的警察局报到,直至结案为至,同时,定8月19日提呈文件及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