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讯)涉及性侵9岁女学生,瓜拉庇劳一名小学男教师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面控3罪时,皆否认罪行。

根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导,被告在否认罪行后,芙蓉地庭法官莫哈末卡米尔获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并附加一名担保人,以及不得干扰证人、每月向警察局报到以及向法庭上交护照的条件;同时,将案件展至8月18日过堂。

面对3项控状的53岁被告阿里芬,被控于2024年1月2日下午1时至1时30分之间,在瓜拉庇劳一所学校图书馆,对一名9岁6个月大女童进行身体性侵犯,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792号法案)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并可处以鞭刑。

主控官诺阿芝哈副检察司在庭上表示,受害者是被告的学生,并要求每项指控的保释金为2万令吉,但附加三项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蓝扎尼则指,他的当事人现已被转移到吉隆坡教育局,不再与受害者见面。

他补充说,他的当事人自去年以来一直配合警方的调查,并要求低额保释。

林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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