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一名羽球教练涉嫌在今年5月的一场夺命车祸中撞上一家三口,导致一名2岁女童不治身亡,今日被控上麻坡推事庭,惟他当庭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现年26岁的被告翁凯伟(音译),被控于5月26日早上约7时3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144.9公里处,驾驶一辆MPV休旅车时肇祸,导致2岁女童艾莎苏菲雅伤重不治。
上述行为已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或鲁莽驾驶造成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另将被吊销驾照不少于5年。
被告今早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推事苏扎娜表明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茜蒂努拉希金。
承审推事苏扎娜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指示其驾照即日起吊销,直至案件审结。
案件将展至8月20日过堂,已提呈文件。
据了解,这起致命车祸中,被害女童与父母乘坐的车辆遭被告驾驶的多用途休旅车猛撞,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大道分界铁栏,女童虽送院抢救,惟最终在麻坡政府医院加护病房抢救两日后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