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44辆行驶行程超过300公里,却没有安排第二名司机的长途巴士,遭柔州陆路交通局取缔并开出罚单。
柔州陆路交通局局长阿兹米透露,上述罚单大部分是在佳节期间所展开的执法行动中发出。
他表示,执法人员会在巴士总站以及路途中设置路障,以确保巴士公司遵守条例,包括行驶路程超过300公里,或是行驶时长超过4个小时,必须有第二名可以接替驾驶的司机。
阿兹米接受《星报》访问时,作出上述透露。
他说,巴士司机最常给予的借口就是原本驾驶的巴士抛锚,他们在驾驶的是另一辆替代巴士,或是辩解指公司没有提供第二名司机。
“执法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会毫不犹豫地对未遵守条例的巴士采取行动,也不会接受对方给予的借口。”
他促请,司机和巴士公司遵守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并指有关法令是为了保障乘客和司机的安全,涉及公众安全,他们必须重视。
“如果没有第二名司机,司机或会因为疲劳驾驶而加剧意外风险,不仅危机乘客安全,也会危机司机本身的生命。”
他指出,我国的道路交通意外事件高居不下,巴士公司有必要认真看待问题并且遵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