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3日讯)3车南北大道堵住全部车道,其中一名涉案车主已被逮捕,其余涉案者仍在追缉中。

据《大都会日报》(Harian Metro)报道,林茂警区主任哈沙尼胡申证实,一名年约50余岁的男子,于今日凌晨12时30分在芙蓉地区被捕。

“初步调查发现,嫌犯是一名车辆拖吊代理,他们涉嫌在大道上堵住交通,是为了强行拖走一辆车。”

他指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79条文(鲁莽或疏忽驾驶危害公众安全)、第341条文(非法阻碍他人通行)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条文(在道路上阻碍交通)展开调查。

他称,《刑事法典》第279条文,可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第341条文可判监禁不超过1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交通法令第48条文,可被罚款介于1000至5000令吉,并可被吊销驾照长达12个月。

哈沙尼胡申强调,高速大道车速快,一旦有车辆任意阻碍交通,不仅违法,更可能引发严重甚至致命车祸,警方对此类行为绝不妥协。

他呼吁知情公众协助调查,任何掌握线索者可联络刑事调查组查案官诺法蒂雅(010-5825384)、交通组查案官西蒂诺峇琪丝(019-7992519)或林茂警区行动室06-6851999。

有关视频自昨日在社交平台疯传后,引起广泛关注,网民纷纷批评有关行为极端鲁莽,要求当局严惩涉事者。

林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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