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3日讯)针对社交媒体流传一段3辆轿车在南北大道阻碍交通视频,引起网民热议,林茂警方开档调查。
林茂警方在面子书专页发文告表示,据调查,这起事件相信是发生在南北大道南下方向,靠近不叻士宁宜收费站。
文告说,有关视频是在TikTok平台上载,引起网民热议,纷纷抨击肇事者罔顾他人安危。
文告披露,林茂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79条文(鲁莽或疏忽驾驶危害公众安全)、第341条文(非法阻碍他人通行)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条文(在道路上阻碍交通)展开调查。
警方指出,《刑事法典》第279条文,可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第341条文可判监禁不超过1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交通法令第48条文,可被罚款介于1000至5000令吉,并可被吊销驾照长达12个月。
警方强调,高速大道车速快,一旦有车辆任意阻碍交通,不仅违法,更可能引发严重甚至致命车祸,警方对此类行为绝不妥协。
警方呼吁知情公众协助调查,任何掌握线索者可联络刑事调查组查案官诺法蒂雅(010-5825384)、交通组查案官西蒂诺峇琪丝(019-7992519)或林茂警区行动室06-6851999。
警方重申,将持续严打危害公共道路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不受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