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绑著綳带的被告被警员押往宜力推事庭面控。

(宜力13日讯)涉及造成15名苏丹依德里斯教育大学(UPSI)学生死亡车祸的巴士司机,今日被控以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惟他对15项控罪皆不认罪。

现年39岁的莫哈末阿米鲁法迪在今午约3时被押往宜力推事庭面对提控,于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当著推事慕哈末菲尔道斯的面前否认所有控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6月9日凌晨约1时15分,在霹雳宜力-吉兰丹日里的东西大道第53公里处,作为一名巴士司机已危险驾驶,造成15名年龄介于20至23岁学生丧生,面对15项控罪。

被告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即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最长10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至少5年吊销驾驶执照。

15名罹难学生包括苏菲亚阿德拉(21岁)、莫哈末阿齐尔(21岁)、阿尼斯索菲亚(20岁)、诺艾努齐斯蒂娜(21岁)、莫哈末阿迪(21岁)、旺诺苏海拉(22岁)、法卡鲁阿里夫(20岁)、鲁努法蒂哈(22岁)、诺达丽拉(21岁)、努鲁伊兹彦蒂(21岁)、聂安妮(21岁)、莫哈末慕斯达(21岁)、诺诺阿育妮(21岁)、诺丽萨希拉(23岁)及法丁纳斯里恩(22岁)。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一项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涉及危险驾驶的指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被告对该项控罪同样否认罪行。

根据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长5年监禁、介于5000至1万5000令吉的罚款,以及至少5年吊销驾驶执照。

法庭允准被告以1万9000令吉保释候审,并吊销被告所有级别的驾照,直到此案审讯结束,被告也必须每个星期到邻近警局报到,同时不可骚扰此案受害者及证人。

法庭将此案定在7月14日过堂,同时让被告聘请代表律师。

此案检控官是以霹雳州检控署主任慕哈末查基为首,团队包括纳斯鲁哈迪副检察司和莫嘉纳拉兹米德拉副检察司。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6月9日,当时载有42名UPSI学生的巴士从登嘉楼日底出发,前往位于霹雳丹绒马林的UPSI校园,途中在东西大道第53公里处与一辆第二国产Alza休旅车发生碰撞,造成15名学生丧命。

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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