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4日讯) 七旬老翁不堪邻居的宠物猫骚扰,竟捉猫虐打一番后,扔弃到沟渠内,邻居目睹失声痛哭,报警捉人。
这起虐猫事件发生在昔加末丹苑花园。此事获警方关注,老翁已被警方扣留调查。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詹比里警监今午发表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说,警方是在本月13日发现网络流传虐猫视频,同时也接获女事主投报,指其土耳其品种的宠物猫遭人虐打。
“女事主报案指出,女事主在本月13日。上午11时12分发现其猫失踪,四处搜寻时,看到隔壁的男邻居将一样东西藏在水沟内。女事主随后查看沟渠,果真看到宠物猫伤痕累累被扔在沟渠内,她当场崩溃大哭,并上前向男邻居质问。”
阿末詹比里透露,附近住家的闭路电视摄下老翁在一间空置屋子外虐打该只猫,并将之扔弃,警方隔日上门扣留老翁。老翁承认,他因不满该只宠物猫的骚扰而动手打它。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8条文(杀害或残害任何物动)、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条文及《1998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在刑事法典第428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在《1998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