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颜伟振(译音)周二在新山地庭面控。(图取自《大都会日报》)

(新山6日讯)  一名华裔商人涉嫌贩运重达10.1公斤的毒品,今日面对3项涉毒指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34岁被告颜伟振(译音)今日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莫哈末凯立卡林表示明白控状内容,由于案情审判权属高庭权限,因此没有进行抗辩。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23日,下午2时45分许,在居銮明吉摩被发现涉嫌贩运重达9909.7克的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粉末。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处死刑,需被判不少于12下的鞭刑。

被告也因涉嫌在同一日期、时间和地点,被发现持有重达185.8克的K他命以及78.3克的硝甲西泮,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依据相同法令第12(3)条文被判处刑罚。在上述条文下,可被判监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茜蒂法蒂玛负责检控,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案件展延至7月7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出炉。

陈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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