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无业华青涉嫌非法贩运超过200克的摇头丸(MDMA),今日被控上新山推事庭,一旦被定罪,恐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外加鞭笞不少于15下。
现年23岁的被告林建奕(音译)目前无业,共面对两项毒品罪行控状。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案发当天下午,在新山拿督阿都拉达希路(Jalan Datuk Abdullah Tahir)旁,涉嫌贩运200.2克的摇头丸。
被告上述行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第39B(2)条文被判刑。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若无被判绞刑,可被鞭笞不少于15下。
由于此案属高庭权限,所以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相同地点拥有6克克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茜蒂艾莎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承审推事阿祖琳莎希拉谕令,案件展延至6月25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