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两名分别为本地及台湾籍的“阿窿”跑腿,涉嫌涉及多宗蓄意纵火案,今早被押往怡保地庭面控,本地男子对所有控状直认不讳,台湾男子则全盘否认,所有案件定在7月23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是本地男子郭万良(37岁,译音)与台湾男子林家和(25岁,译音)。他们今早分别被押往怡保刑事地庭第一庭及第二庭,在法庭上分别向法官表明是否认罪。
法庭在聆听检控官的建议后,决定拒绝郭万良的保释申请,继续将其扣留;至于林家和,则获准以3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
郭万良与林家和分别面对5项及6项蓄意纵火烧屋控状,另各加控一项虐待动物罪。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在今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于霹雳州金宝新街场、珠宝瓜拉光新村及怡保夏苑的数间住家抛掷汽油弹,造成财物损毁。
他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并可援引第34条文(共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长20年监禁及罚款。
此外,两人也被控于4月2日下午3时,在怡保夏苑一户住家抛掷汽油弹,导致一只罗威纳犬受伤及疼痛,因此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并可在第29(1)条文下判刑。
在第一刑事地庭,主审法官为阿兹莎,检控官为莫甘纳拉兹副检察司;在第二刑事地庭,则由法官艾努主审,检控官为维蒂耶丝娃丽。
郭万良未聘请代表律师;林家和则由律师瑟加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