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成(左2)与叶恩伟(左4)因涉及人口贩卖,周四被押往新山地庭面控。(马新社)

(新山10日讯) 两名华裔青年早前因涉及一宗跨国“高薪工作诈骗”卖猪仔案件,今日在反人口贩卖及反贩运移民法令下在新山地庭面控,两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两名被告分别为20岁的叶恩伟及18岁的洪伟成(名字皆音译),他们共同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14日期间,在新山顺利花园一间餐厅内,合谋以欺骗手段将两名本地男子贩卖,目的是为了劳动剥削。

另一方面,叶恩伟也面对另一项控状,指控他于去年12月7日至今年2月14日期间,在缅甸水沟谷(ShweKokko)亚太城,以欺骗手段将一名本地男子贩卖,目的是为了劳动剥削。

两名被告上述行为已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人口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贩卖人口),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伙)同读,一旦被定罪,可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

两名被告在聆听完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为科德斯维阿里副检察司,洪伟成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慕扎米尔,而叶恩伟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控方请求地庭对不予于叶恩伟保释,因为被告同时还面对在峇株巴辖地庭的其他相同指控,该案件涉及另一名受害人,并且每项指控都要求以2万令吉保释。

然而,控方也表示,若地庭决定批准保释,则请求每项指控的保释金为6万令吉,并附加其他条件。

莫哈末慕扎米尔在为其当事人洪伟成求情时,要求地庭给予最低保释金,因为其当事人并无固定收入,且需供养家庭。

承审法官茜蒂诺莱达最终允准叶恩伟以每项控状2万4000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而洪伟成则以每项控状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其他附加条件包括,两名被告需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禁止干扰此案控方证人,并需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此案件将展至5月21日过堂。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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