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向媒体展示敏达莎丽(左)头部受伤的图片,要求总检察署重新研究警方的调查报告及修改控状。

(槟城7日讯)“我不是不愿意原谅他,但他差点要了我的命!”47岁印尼籍女子敏达莎丽泪诉,自己因拒绝邻居借贷7000令吉,竟引来对方入屋行窃并持铁锤猛击头部,伤势严重到需缝8针,却惊觉嫌犯仅被控以“持武器伤人”轻罪,让她与家人至今难以释怀。

由于案件最终以《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提控,受害者在丈夫陪同下,向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求助,要求检察机关重新评估控罪。

雷尔指出,此案性质并非普通邻里纠纷,而是涉及蓄意入屋行窃及严重伤人的刑事案件,应援引更严厉的条文提控,例如第394条文(抢劫伤人)或第397条文(持械抢劫)。

“这些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若按现有的324条文提控,嫌犯在法庭求情下可能仅面临罚款了事,根本无法还受害者公道。”

他也建议若检察官认为证据尚不足,也可考虑援引第511条文(企图犯罪)搭配处理。

雷尔表示,他已正式致函总检察署,但至今尚未接获回复。他促请当局尽快重新审查,并将案件转交地庭审理,以确保案件处理的严谨与正义。

这起暴力入屋案是于去年9月11日上午约10时,在大山脚鲭鱼园一带发生。事发时,女事主当时独自在家,听见二楼传来异响,上楼查看时惊见入屋行窃者竟是住在隔壁的邻居,一名年约40岁的巫裔男子莫哈末慕沙尼。

“我质问他为何要这样做,他二话不说举起铁锤猛砸我的头,鲜血直流,我痛得倒在地上,一边喊救命,一边想著丈夫和孩子还需要我,我不能就这样死去。”

她的丈夫阿马胡先(65岁)因车祸瘫痪需以轮椅代步,案发时也被推倒在地。所幸警方及时赶到,成功将嫌犯制服。事后调查发现,嫌犯早前因欠大耳窿,向女事主夫妇借贷7000令吉未果,疑因心生怨恨而干下此案。

虽然所幸家中财物未被盗走,但事发已数月,受害者仍饱受惊恐阴影,尤其事发当下他们的两个孩子正值上课,全家人对安全已失去信心。

据受害者透露,嫌犯事发后并未逃逸,警方随后逮捕他,并延扣7天后提控。嫌犯在大山脚推事庭不认罪,并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据悉,嫌犯目前已返回老家,事发后其父母曾登门道歉。

“我们是邻居,不是不能原谅,但这样的行径太恶劣。他明知道我们家困难,还做出这种事,真的太可怕。”

陈振培

前新闻工作者及美食博客,命中应该有食神加持,一直都很有口福,跟美食特别有缘,希望吃遍人间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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