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一名前警官于2014谋杀一名商人被判死刑,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的裁决,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以法官拿督诺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希华古玛的上诉申请,推翻高庭的谋杀罪名和死刑裁决,并宣布他无罪释放。
希华古玛被控于2014年2月22日下午2时至晚上7时,在芙蓉新那旺双溪芽笃谋杀23岁的山科嘉尼斯。
控方证据出现矛盾
法官诺琳在宣读判决时指出,3名控方证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导致没有足够的可信证据证明希华古玛枪杀死者。
她说,若没有科学证据证实他们的供词,则无法定罪希华古玛,而控方亦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希华古玛的谋杀意图。
“关于谁是目击证人,谁埋葬死者尸体,上诉人(希华古玛)何时出现在现场、死者何时被埋葬,以及死者是如何被枪杀,都存在实质性的争议。”
她也说,死者的死因尚未确定,由于无法获得脱氧核糖核酸检验(DNA)文件,因此亦无法确认在犯罪现场附近的两块骨头残骸属于何人。
她补充,至于控方证人所称发现尸体的地点,存在合理怀疑,即发现的是否为死者的尸体,以及所发现的是否为死者遗骨而非他人的遗骨。
芙蓉高庭于2022年3月宣判希华古玛罪成,被判处他死刑,他随后亦针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案情,死者的妻子于2014年2月25日向警方报案,称其丈夫被警方逮捕,惟在前往芙蓉警区后才发现丈夫不曾被拘留。
她随后接获丈夫亲友的来电,声称是希华古玛逮捕其丈夫。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逮捕一名男子,该名男子承认与另外两人在双溪芽笃埋葬了一具尸体。
该名男子带路警察前往事发地点,并将尸体挖出发现骨头碎片。警方之后在2018年5月逮捕希华古玛,此时距离事发时间已过去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