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 马六甲统计局一名女助理官员因涉嫌伪造单据,申索逾6000令吉的膳食费,今日在爱极乐法承认3项控状,遭法庭判处罚款4万5000令吉!
现年42岁的被告诺璐胡达,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选择承认3项替代控状。
控状均指出,被告于2021年11月22日,在甲州统计局办公室内,提呈印有一家公司名字、总值6640令吉的伪造单据,以申索当局2场活动的膳食费,惟有关服务实际上并不存在。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71 条文(使用伪造假文件),并可在相同法典第465 条文(伪造文书)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反贪会的法丁阿蒂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每项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作为对被告的教训。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菲在求情时指出,被告需要照顾患病母亲,为此恳请法官豁免监狱刑法,而改以罚款作为惩罚。
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最终判处被告,在每项控状下罚款1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