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日讯)警方证实获得总检察署指示,将一名涉嫌盗窃美容顾问30万令吉巨款的警局局长提控上庭!
吉隆坡警察总部今早发布文告指出,警方获得总检察署指示,于今早将涉案的44岁警长押往吉隆坡法庭,在刑事法典第221(c)条文下被控。
根据刑事法典第221(c)(一名公务员受法律规定必须拘捕而蓄意不拘捕)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10年以下监禁的罪行,被告罪成可被判强制性最长两年的监禁,无论是否并处罚款。
早前报道,2名警察日前接获一名女美容顾问投报,称遭到男友持枪恐吓后立即上门展开调查。
两名警察上门调查后放走该名持有枪械的嫌犯,而女事主随后发现自己装有30万令吉巨款的背包不翼而飞,马上再向警方报案。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随后证实警方逮捕一名44岁的警长及34 岁伍长归案,现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对此案展开调查。